中药传承创新发展之路走通走宽

  □ 本报记者 落楠

  2021年,国家药监局批准12个中药新药(含9个创新药)上市,创近5年新高。相关药品覆盖呼吸系统、消化系统等疾病治疗领域,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龙头”“黑马”兼有,中药审评审批制度改革初显成效。

  对此,北京中医药大学中药学院中药制药系主任杜守颖指出,近年来,国家药监局建立健全符合中医药特点的中药审评审批机制,有效促进了新药申报和审批数量增加。“多个创新药获批上市释放了重要信号,将极大激发企业研发热情和资本投资热潮。中药行业未来可期。”中国中药协会中药新技术专业委员会副会长、上海中医药大学教授玄振玉高兴地说。

  为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国家药监局既完善制度、优化机制,也加强服务。“我们总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药物应急审批‘研审联动’等经验,阐明中药创新研发怎样做、如何好,并给予企业‘点对点’的技术指导和注册服务。”国家药监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国家药监局以临床价值为导向,指导企业找准临床定位、开展科学研究、取得可靠证据,为中药新药研制助力。

  古方结新果

  2021年批准的中药新药均是由“方”变“药”,其转化是“源于临床、回归临床”的生动实践,这也意味着中药注册分类改革提出的具有中药特色的注册审评路径逐渐走通。

  以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解郁除烦胶囊为例,该产品是在临床经验方基础上研制,其处方根据中医经典著作《金匮要略》记载的半夏厚朴汤和《伤寒论》记载的栀子厚朴汤化裁而来,开展了随机、双盲、阳性对照药(化学药品)、安慰剂平行对照、多中心临床试验。在以岭药业研究院副院长李向军看来,该产品的开发对于从古代经典名方中挖掘新药具有借鉴意义——前期,临床经验方的主研人通过多年研究,确定了处方的临床定位,为药物开发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后期,企业按照注册要求进行了严格的研究,获取了系统、充分的证据。

  在新的审评审批机制下,研发企业大胆创新、严谨求证。与此同时,国家药监局靠前服务、研审联动,让中药创新研发少走弯路。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银翘清热片于2021年11月获批上市,是2020年新中药注册分类实施以来首个按照1.1类创新药申报的中药创新药。“在注册申报过程中,国家药监局药品审评中心(以下简称药审中心)主动指导我们按照新的要求完善资料,还组织了沟通交流会,邀请专家与企业就关键技术问题进行面对面沟通。”康缘药业研发总监章晨峰介绍。

  山东凤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的创新药芪蛭益肾胶囊研发历时近20年。“在着手开发这个产品时,我们知道糖尿病肾病危害大、患者多,但对中药创新缺乏足够了解,也低估了创新研发的难度。”该公司副总经理商桂春坦言。正因为如此,企业对药监部门的主动服务有更为深刻的感受。

  在产品研发过程中,凤凰制药获得了各级药监部门多方位的指导与帮助:在开展Ⅱ期、Ⅲ期临床试验时,山东省药监局指导企业筛选临床试验机构;在制定质量标准过程中,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对企业的咨询及时予以答复;在注册申报阶段,药审中心与企业密切沟通,帮助企业准确把握注册法规要求……

  “技术审评过程中,有时候晚上下班了,药审中心的工作人员还打电话过来,告诉我们需要补充哪些材料、说明哪些问题。”商桂春对药审中心的工作作风印象深刻。

  事实上,在中药创新研发这个系统工程中,国家药监局积极调动全系统资源,努力全方位助力。记者了解到,国家药监局药品注册管理司与药审中心等直属单位建立工作机制,每月跟进审评进度,协调解决相关品种在核查检验等环节遇到的困难。此外,国家药监局还与省级药监局密切联系,指导省级药监局提前介入、加强指导,切实解决企业面临的问题和挑战。

  构建新体系

  在中药新药开发上,监管部门和企业达成共识,那就是要用现代的科学语言来说明中药的疗效。如何讲清楚、讲明白中药怎么能有效?“三结合”是一个突破口。

  “三结合”是指中医药理论、人用经验和临床试验相结合的中药注册审评证据体系,体现了传承精华、守正创新的原则,尊重中医药理论及传统用药经验,符合中药传承创新发展的需要。国家药监局围绕“三结合”优化审评策略,中药新药研发不强求“小白鼠点头”,赢得了行业一致好评。

  “相比过去,现在的中药审评思路实现了彻底革新。”玄振玉举例说,改革后的审评思路,破除了唯成分论的评价方式,强化人用经验的支撑作用,更符合中医药发展实际,扫除了中药创新研发的障碍,让研发单位在中药具有治疗优势的疾病领域能大展身手。

  构建“三结合”注册审评证据体系,推进中药评价技术指导原则制修订是重头戏。据统计,药审中心2020年以来发布了十余个中药药学技术指导原则,建立完善中药新药全过程质量控制体系,既加强了对企业研发的指导,也进一步规范了审评工作。

  “有了系统的指导原则,企业创新研发就能少折腾。”商桂春告诉记者,技术指导原则体系的完善,让企业研发活动有的放矢。企业发力方向与审评思路一致,研发更加高效。

  这些指导原则在制定过程中进行了充分调研,并广泛听取业界专家意见。相关指导原则在制修订过程中至少要经过药监部门内部、科研院校专家学者和行业企业专家代表三个层面的讨论,在充分研讨的过程中逐渐完善。

  玄振玉也是苏州玉森新药开发有限公司的董事长,作为科研院校专家和企业代表参与过相关研讨。他对这种层层递进的指导原则制修订模式给出了高度评价。他说:“药审中心每一步工作都很扎实。有些企业和研究者提出的建议非常接地气,得到了药审中心的充分重视和吸纳。出台的指导原则结合了专家和行业的建议,可执行性更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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